日本留學信息網站JPSS > 新聞/有用的留學資訊 > 日本留學指南 > 海外來日留學生求職指南 > 居留資格(工作簽證)的變更和申請手續
想要居留在日本的外國人,必須得到居留資格許可才能入境日本並居留。持有居留資格並居留在日本的外國人,根據持有不同的居留資格許可及其所規定的範圍內,從事相關活動。因此,進入日本企業的同時,須把現有的"留學"的居留資格變更為"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及從事和工作相關的居留資格。
從"留學"變更為工作居留資格的許可申請,原則上需要外國人本人到就近的地方出入境在留管理局或是同分局等相關機構辦理。辦理時,須準備以下的資料。
注意護照是否還在有效日期內。
申請書根據居留資格的不同,其所需的樣式也各有不同。
申請書可在出入境管理局的櫃台拿取,也可以從日本法務省的官方網站上下載。
https://www.isa.go.jp/en/applications/procedures/16-2-1.html
複印的申請書也可使用。
申請書上需要貼個人照片。照片規格為3㎝×4㎝。
這並非是必要提交的資料,但是如果能夠提交說明為何在日本就業的理由、或者若是說明在求職企業的職務及工作內容上與申請人在大學等院校就讀科系之關聯性者,則可在審查作業上提供很大的參考。申請書沒有特定的格式要求。
須向求職企業申請的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且必須是開據日後的3個月以內。
這是申請人本人與雇用企業之間的簽定契約資料。這是由雇用企業申請的離職證明書或錄用證明書,即使是複印本也可。但這內文裡必須明記有關於工作條件之項目。例如,雇用期間、工作地點及所從事的工作業務內容、工作時間、薪資報酬金額、離職等事項。
所謂的結算報告書是指一年一次會計年度結束後,公司結算時所做成的盈虧計算報告書和借貸對照報告書。請向企業索取最近年份的報告書。另外,若是沒有結算報告書的新成立企業者,也可用未來一整年以內的公司營運發展計劃書來替代提交。
在每年一月由雇用企業等向國稅局所提交的文件資料,複印本也可以。但文件上一定要蓋有國稅局的官方受理印章。若是新成立的企業,可以提交在支付薪資事務所等的開設申請複印本,或者是提交最近三個月份的薪資收入・離職所得徵收所得稅金額計算報告的複印本。
如果有雇用企業等的簡介手冊,須提交。企業官方網頁上直接列印的資料也可以,但最好有明記以下內容資料-公司名稱、所在地、電話號碼、公司沿革、資本金、董事、公司組織、員工數、外國員工數、年度營業額、企業業務內容(與主要客戶的交易實績)等。
這並非是必要提交的資料,求才企業若能提交雇用理由、雇用的必要性、職務內容等具體詳細者,則可在審查作業上提供很大的參考。申請書沒有特定的格式要求。
除以上資料外,根據個別情況而定可能免於提交"雇用企業等的法人登記事項證明書"、"結算報告書"、"收入所得扣繳所得稅等法定調查報告書"、"企業簡介"。或者也可能被要求提交"除此之外的可供參考資料"。
這是由就讀中的大學機關針對即將畢業的學生所發行的證明資料,且必須是原件。若專門學校學生者必須提交取得具有"專門士"的資格證明書。
由於申請時期的關係,有可能不能立刻從學校申請到畢業證明書,所以可代為提交予定畢業證明書。當取得畢業證明書後,須再追加提交。為大學應屆畢業生能夠從4月開始即可入職,所以申請時期最好從三個月前的一月份開始申請。
如提交資料的語言是外文的話,請附加日語翻譯。另外,提交日本入境管理局的資料是不會被退還的。如果希望退還原本等資料的話,請在申請時提交"原本還付(中譯:退還原件資料)"加以提出說明。此情況下,也請不要忘記將原本和其複印件一起提交。
在審查時,首先會確認求職企業的求職過程、以及工作業務內容是否符合"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在留資格的範疇。
審查結果非申請當日告知,日後以郵寄通知。
通過前述的審查後,就可取得在日本工作所需的居留資格。根據入境法相關手續規定,取得居留資格變更許可後需交付4000日元。 (交付方式是購買4000日元的印花稅票,將其貼至"手續費交付書"上。